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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開排課作業注意事項
97.12.4系務會議通過 一、聘排師資除校訂共同必修科目外,系所教育計畫課程之規劃,應以系、所教育宗旨提升學生專業能力為原則,並兼顧系、所教師專長。 二、師資聘排應在顧及教師專長原則下,依本系專任、本校專任、兼任順序薦排。 三、課程師資排定原則如下: 1.必修課程以教師專長為原則 2. 大一大二課程以相關專長教授擔任為原則 3.本系無相關師資之課程,由本系課程委員會召開會議薦排適任之相關專、兼任師資 四、每學期同一班級同一教師之課程至多2門課 五、教師排課以排足授課基本時數為原則 六、其他 1.研究所師資應具副教授以上或具博士學位之助理教授資格 2.教官以實務課程為原則 ![]() |